四平市政府诉求渠道
我局接到大众诉求后,于2025年1月23日14:20与顾客联络并查询了解了此事,于2025年1月23日15:00与该店运营者联络并于2025年1月24日去运营者家进行现场调停,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调停,但两边定见一直没有方法达到共同,故停止调停。因为投诉人不在本地,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月27日9:10分电话奉告投诉人调停进程与成果并将以微信的方法向投诉人发送了《投诉停止调停决定书》商场监管[2025]第 DY002号。
24年12月11日,我运用微信转账400元(有转账凭据)在一个水族用品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水族用品,到货后运用作用欠安,与商家反映后,商家要求退货并许诺退款400元的产品费用。12月23日,经过快递邮致商家,商家收到货后发现物品破损,我当即联络了快递,经过快递公司和商家洽谈,快递经过钱包向商家供给的账户打款200元理赔款。可是现在商家回绝交还我400元的产品费用,已超越十五天。恳请当地的商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损害顾客行为处分方法》,依法依规处分,并在政务网上公示,还顾客一个信任的商场运营环境。我的诉求是,理赔款已打款,商家赶快返还我400元的产品费用。谢谢